京杭运河枢纽港扩容提升工程(宿迁洋河物流枢纽)项目的建设单位单一来源采购公 示
宿迁市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宿发改基础发【2015】102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枢纽港扩容提升工程(宿迁洋河物流枢纽)项目备案通知书精神,拟对京杭运河枢纽港扩容提升工程(宿迁洋河物流枢纽)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采购。项目投资约120000万元,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位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区公司),理由如下:
一、港区公司区位优势优越独特,港区位于国家级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市高新区、洋河新区、宿城经济开发区四区交汇处,徐宿淮盐高铁、新扬高速公路、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
二、港区公司功能分区完善合理,根据产业门类的不同,利用城市主干路、河道,将港区分为港口物流区、综合配套区、绿色建材产业区、基础建材产业区、电子信息产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区、新兴产业区、仓储物流加工区等6个功能区。
三、港区公司资产优良,投融资能力较强,公司拥有专业的工程管理和经济类人才,具备港口、码头及仓储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能力。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5年9月8日18:0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至采购人,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孟宪云
联系电话:15151155858
联系地址:宿城区船行电灌站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