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宿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宿区发改备(2016)3号宿城区发改委关于宿城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备案通知书精神,拟对宿城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采购。项目投资约71267万元,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位为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区投资公司),理由如下:
一、该公司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管理人员2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中级工程师10人,一级建造师5人,二级建造师10人;特种技术人员12人,各类技经人员30人,施工人员128人。业绩代表有:宿城新区商务大厦、宿城区政府大楼、宿城区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该公司性质优势优越独特,属于区政府全资下属公司,专责城市基础建设,经验丰富,流程熟练,和相关部门配合默契,有利于高效率地完成项目建设。
三、该公司功能分类完善合理,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项目、政府项目、公共项目、民生项目等功能分类建设,有利于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
四、该公司资产优良,投融资能力较强,拥有专业的工程管理和经济类人才,具备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能力,有利于高效益地完成项目建设。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6年3月26日18:0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至采购人,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18936947355
联系地址:宿城新区商务大厦1202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