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按照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号)等有关文件指导以及《不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支付电子化管理》会议精神,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人行南京分行发布了苏财库【2016】8号文件,并在今年3月进行了全省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培训班,指导推进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为完成这项工作,我局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需要在基于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预算执行系统上进行改造,且需要具有延续性,且需要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可实施性及原数据的完整性,故申请从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为66万元。理由如下:
1. 我局于2006年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根据财政厅的要求,开始建设了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该平台运行至今软件运行稳定、数据真实准确。很好的支持了我局的财政业务以及改革的发展。我局预算执行国库支付系统平台的供应商是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运行至今该供应商能很好的保障系统的运维工作。
2. 要求升级后的系统能完全符合电子支付无纸化的改革要求。从整体上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有助于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平台的升级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要最大程度保留用户原有的业务流程不做变化,程序的开发源代码以及基础信息配置保留原有基础上再甄完善。并且从平台的延续性考虑,我局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 在保证与原有项目工作的延续和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敏感性要求十分高,所以我局要求延续原软件供应商负责运维工作,所以我局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鉴于上述原因,我单位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本次采购。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10日17:3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至采购人,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专家1: 卢中文 ,工作单位: 宿迁市规划局 ;
专家2: 李波 ,工作单位:宿迁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专家3: 刘波 ,工作单位: 宿迁市审计局 。
采购单位:宿迁市财政局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
联系人:杨瑞
联系方式:0527—84363007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