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FYSQ[2017]0104号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的委托,拟对宿城区乡镇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情况说明:
2011年11月份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双庄镇、耿车镇、中扬镇、屠园镇、陈集镇、埠子镇、龙河镇、罗圩镇和洋北镇等9个乡镇的监控系统的五年租赁服务进行了招标采购(第一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345万元的价格中标,并按期限履行了合同;2013年5月,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中扬镇、屠园镇、陈集镇、罗圩乡、龙河镇、埠子镇、耿车镇、蔡集镇、王集镇、双庄镇和洋北镇的监控系统的三年租赁服务进行了招标采购(第二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104.97万元的价格中标,并按期限履行了合同;至2016年11月两个合同均已到期,现拟定将上述第一期和第二期的监控系统的租赁服务合并进行继续采购,期限为五年;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74个点位的监控摄像机和74条100M光纤专线的租赁服务以及前端杆件、挑臂、设备箱、摄像头、闪光灯等监控设备五年的租赁服务和维保工作,其中包含五年设备产生的电费,并对一期54个卡口抓拍相机、爆闪灯、二期20个一体化相机进行改造升级,总投资约97.68万元。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因本项目的原有的设备和线路均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建设,在以上乡镇的辖区范围的监控点位上没有其他设备及系统可供选择,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66号
四、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孙永发 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
周福昌 宿城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工程师
王宏志 宿城区公安分局 工程师
五、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2017年1月25日8:30至2017年2月6日17:30)
六、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7年02月15日17:3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七、相关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6号
联系人:王宏志 联系电话:15050511133
2、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富康路霸王商城1-310
联系人:董勇 联系电话:13805242477 0527-88882759
3、财政部门名称: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2号 联系方式:0527-84363062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