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宿迁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迁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
项目预算:70万
采购单位:宿迁市环境保护局
申请单一来源类型:单一供应商
唯一供应商: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专家论证意见:
1.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拟采购的“宿迁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项目”根据省环保厅要求,需依托“江苏省VOCs排放总量核算系统”,于12月底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清单库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标准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2.宿迁市环保局与江苏省环科院于2016年5月签订了《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围绕宿迁当前环境管理的迫切需求,为宿迁市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本项目的实施是落实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
3.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全省VOCs排放源清单的技术支撑单位,编制了《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计算暂行办法》(苏环办﹝2016﹞154号),协助省厅组织安排全省VOCs排放量与减排量核算工作,设计开发了“江苏省VOCs排放总量核算系统”,是对江苏省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软件操作最为熟悉的技术单位,具备丰富的VOCs排放调查与核算经验,良好的仪器设备硬件条件和数据平台等软件服务保障能力,能保证项目完成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
4.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2017年承担了“宿迁市2015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调查编制工作,熟悉宿迁市企业情况,具有相关的工作调查基础,有助于迅速开展VOCs排放量核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VOCs排放清单库的建设工作。
经过现场专家仔细分析论证,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可行性依据充分,一致同意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签字:赵瑜 谢放尖 张毅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25日17:30前,携书面材料与项目采购单位联系。
联系人:张爱松
联系电话:84338618
监管部门电话:0527-84363062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盖章)
2017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