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和宿迁文化
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税法宣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拟和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税法宣传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55.6万元,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和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税法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宿迁市地税局和市文旅集团合作开展税法宣传采购项目经市财政局批准,采购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户外LED大屏5块、道旗60面、候车亭广告8个、景区门票广告,项王故里景区内停车场广告大牌1块、宣传展架、景区门票广告和两个景区活动冠名等项目。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项王故里两个景区是宿迁文旅集团旗下资产,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两个景区内所有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和发布权。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288号宿迁文旅集团
四、专家论证意见
经过论证,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项王故里景区内平面媒体广告和活动冠名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专家信息: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赵卫东
宿迁市财政局
2
石成俊
宿迁市旅游局
3
郭美成
宿迁市地税局
五、公示期限
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逾期不再受理。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
地 址:宿迁市发展大道2609号
联系人: 胡晓锐
联系电话:84387005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