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宿城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要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完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预算金额为92万元。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为配合市区两级法院软件部署工作整体协调性,市区两级法院的数字化加工服务须为同一服务商2、确保全部案卷的保密性由专业人员集中扫描材料形成卷宗,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3、省高院做了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全省法院在6月30号前完成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
综合以上几点现研究决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通市金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宋心考(宿迁市财政局)
专家二:刘凌(宿迁电信局)
专家三:李刚(宿迁市教育局)
五、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8年06月13日17:30分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七、相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义
联系电话: 18012110777
代理单位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452515777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