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动编目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动编目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一、情况说明:
近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人民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提出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的目标,强调推进信息技术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以信息化为抓手,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为了实现最高法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目标,宿迁法院2018年电子卷宗智能辅助平台系统已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通知》要求,需要根据法官阅卷习惯制定阅卷目录规则,根据电子档案要求制定归档目录规则,实现电子卷自动排版、归类和归档。现有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已不能满足现有法院的需要,新增智能标注编目功能。本项目预算40万元。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一)现有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统一招标建设,由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14年建成使用。
(二)现有的材料收发系统及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2018年初也由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并建成使用。
(三)通过自动标注编目模式,服务电子卷宗深度应用。自动标注编目可实现自动拆卷,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实现电子卷宗的智能分类、自动编目。为法官立案、庭审质证、庭审笔录、文书撰写、结案、归档等办案流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为后续深度应用形成基础数据。
采用单一来源,既保证数据的真实、连贯,也减少了工作的重复,保护前期投资。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经过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序号
论证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
1
卢中文
市规划局
工程师
2
杨瑞
市财政局
3
周思
市交通运输局
五、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8年08月20日18:0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七、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旋
联系电话:0527-84363740
2、代理单位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翠青
联系电话:025-88882759
联系地址:宿迁市富康大道霸王商城1-310室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