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苹果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旅游局委托,就南京南站到达层西侧社会通道北尽头墙面灯箱广告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贵公司前来参与本次采购协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南站到达层西侧社会通道北尽头墙面灯箱广告项目
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809021-1
项目预算:100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南站到达层西侧社会通道北尽头墙面灯箱广告项目,具体参数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8年 3 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竞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活动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磋商活动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 9 月 10日14: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0 日15: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严函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六、协商时间和地点
(一)协商时间:2018年9月 10 日15:00
(二)协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宿迁市旅游局
联系人:王少艺
联系电话:0527-84338609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函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旅游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