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宿迁市公安局拟就宿迁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宿迁市公安局业务工作需要,拟租用运营商机房环境用于公安业务相关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的存放,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本项目拟租赁100个机柜,服务期:3年。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机房具备公安网、图像专网、政务外网接入条件,机房相关配套设施齐全、维护方便。自2016年以来,我局已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租赁了105个机柜,已安装部署了服务期、存储和交换机等公安业务相关系统并投入正常运行。此次租赁的100个机柜也将用于公安业务系统的设备安装,为确保新增设备和原有系统之间运行稳定,新增的机房环境必须与原有机柜运行的环境相同,且无法实现分割。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9号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经过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专家一: 蔡辉(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专家二: 谯肇东(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专家三: 周福昌 (宿迁市宿城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五、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六、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5日17:30分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七、相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赵宝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2号
联系电话: 0527-84352209 15189080055
宿迁市公安局
2018 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