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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

宿迁市宿豫区财政支付电子化—电子凭证实施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8-11-23  访问次数: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委托,就宿迁市宿豫区财政支付电子化—电子凭证实施项目进行采购,预算约24.2万元。现拟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 情况说明: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对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及工作效率要求越来越高。在中央成功实施财政国库业务无纸化管理后,地方各级财政进行财政国库支付业务无纸化的条件也逐渐成熟,全国大部分地方财政已实现无纸化工作,改变了现行财政国库半手工、半电子化的业务管理方式,国库支付无纸化的改革已初见成效。

    根据市财政局、人行宿迁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宿财库﹝2018﹞4号)文件要求,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将全面建设支付电子化业务,并将于2018年正式完成上线工作。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按照财政部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部署原则,电子凭证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各省、市、区(县)使用全国统一推广的电子凭证库。

    2、江苏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及相关代理商业银行于2015年11月全面完成省级财政支付电子凭证库的实施工作;宿迁市财政局于2016年11月完成电子凭证库的实施工作并成功实施上线。以上均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为了保证该项目与上级单位的无缝对接,拟定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经过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室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    李  奎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专家二:    董  勇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专家三:     刘宏兵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五、公示期限:2018年 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30分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明宏运

    联系电话:0527-84465350

    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莉

    联系电话:0527-81889236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财政监管部门: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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