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委托,就宿豫区财政支付电子化—预算执行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预算约38.5万元。现拟从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情况说明: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号)、《关于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苏财库﹝2016﹞8号)和市财政局、人行宿迁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宿财库﹝2018﹞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指导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 我局于2010年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根据财政厅的要求,开始建设了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该平台运行至今软件运行稳定、数据真实准确。很好的支持了我局的财政业务以及改革的发展。该系统平台的供应商是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运行至今该供应商能很好的保障系统的运维工作。
2. 要求升级后的系统能完全符合电子支付无纸化的改革要求。从整体上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有助于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平台的升级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要最大程度保留用户原有的业务流程不做变化,程序的开发源代码以及基础信息配置保留原有基础上再甄完善。并且从平台的延续性考虑,我局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 在保证与原有项目工作的延续和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敏感性要求十分高,所以我局要求延续原软件供应商负责运维工作,所以我局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4、经过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 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西横街61号常柴大厦8楼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 李 奎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专家二: 董 勇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专家三: 刘宏兵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五、公示期限:2018年 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30分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
采购单位: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明宏运
联系电话:0527-84465350
代理机构: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莉
联系电话:0527-81889236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财政监管部门: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