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洪县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采购“水质自动分析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受泗洪县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拟对“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经过采购方市场调研,采购进口产品理由如下:
由于国产监测仪器达不到相应标准,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故申请购置进口产品水质自动分析仪来满足工作需要。
2011年5月10日,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国产监测仪器达不到相应标准,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同项目太湖周边地区通过省统一采购仪器也均是进口产品设备,该单位的采购需求合理,建议准予购置进口水质自动分析仪”。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予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我中心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泗洪县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527-89889055
联系人:朱敏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