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疗康复中心拟采购一批进口产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一、基本情况 | |
申请单位 | 华东医疗康复中心 |
拟采购产品名称 | 心电监护(加装有创血压) 5台、除颤仪1台、ICU转运床1张、临时起搏器1台 |
拟采购产品金额 | 肆拾肆万元整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 壹佰万元整 |
二、申请理由 | |
□1.中国进内无法获取: | |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 |
□3.其他。 | |
原因阐述: 1、心电监护(加装有创血压):监护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动态无创血压24小时实时监控,无创血压可跟据血压的突然变化自动触发测量;*采用多参数智能接口设计,同一接口可监量IBP、BIS、CO、ETCO2等参数值,节约成本;*内置主流呼吸末二氧化碳模块,配置主流探头后可支持插管病人或非插管病人2EtCO2。国内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上述功能要求。 2、除颤仪:病人随时需抢救,可能需要随时且频繁除颤,需要除颤仪有多种能量档选择,具有快速充电模式:4秒内充电到200J,充电过程中可在屏幕上显示当前能量值,自检指示:带有自检指示灯,每天自动自检,保持随时备用的状态国内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上述功能要求。 3、ICU转运床: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4、临时起搏器: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 |
三、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ICU转运床及临时起搏器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心电监护(加装有创血压)及除颤仪由于国产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以上要求,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只能购买进口产品,该批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专 家 签 字: 汪东亮 孙明 钱增杰 韩炳智 王艳(律师)
2017年 6 月1日 | |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与华东医疗康复中心联系,逾期将不再处理。
采购单位:华东医疗康复中心
联系人:谢将军
联系电话:15996729568
宿迁市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527-8436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