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17年度刑事技术耗材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专家组受宿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委托,对该单位拟采购的DNA耗材(采购项目金额88.35万元)进行了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公安机关DNA检测鉴定在大要案件及诸多民生案件的侦破和诉讼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DNA检测鉴定结果必须准确、可靠。进口试剂在DNA检测鉴定的准确性、稳定性及质控方面优势明显。
2、目前国内没有更高灵敏度的替代品,国内公安机关DNA实验室普遍选择进口产品作为耗材使用。
3、DNA耗材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为保证检验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度,建议采购购买试剂。
专家人员名单:
1、胡勇 (宿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2、于海龙(宿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3、陈军 (宿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4、侯银玲(徐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5、刘颖 (连云港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5:30前携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处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海龙
联系电话:15162915718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宿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