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宿迁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8-09-14  访问次数:

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159万元

采购单位: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专家论证意见: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是全天候实时24小时在线监测,目前国内该类仪器技术相对薄弱,设备稳定性较差,总体成熟度不够。

经调研,国内产品达不到进口产品的响应灵敏度,例如:①进口SO2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NOX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CO最低检测限可达0.04ppm,进口O3最低检测限可达0.6ppb,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能力;②进口PM10和PM2.5监测设备每小时出一组监测数据,测量精度:≤5μg (24小时),量程漂移≤7%,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参数要求;③校准仪:准确度: ±0.25%;线性:±0.25%满度值;重复性:±0.1%满度值,并内置臭氧发生器,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④零气发生器:零气纯度NO、NO2 、SO2、O3 ≤1ppb,CO≤0.1ppm,HC≤0.1ppm,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⑤气象仪:风速测量精度 ±3%,目前国内产品无法同时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

目前省内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站点的主要仪器均为进口设备,可保证与省内现有考核点环境监测仪器的可比性和质量溯源,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产品,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购进口仪器设备。

综上所述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组成员(签字):

1、张莉(沭阳县财政局)       

2、聂兵(沭阳县实验中学)     

3、周晶晶(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4、刘宏杰(泗阳县环境监测站)

5、严晓芹(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4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25前,携书面材料与沭阳县环境保护局联系。

 

联系人:魏良国

联系电话:13511779556

监管部门电话:0527-83559270

 

 

 

 

 

 

 

 

 

 

 

 

附件一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申请单位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申请文件名称


申请文号


采购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

1、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

2、一氧化碳(CO)分析仪

3、二氧化硫分析仪

4、氮氧化物分析仪

5、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

6、臭氧(O3)分析仪

7、动态校准仪

8、零气发生器

9、气象仪

采购项目金额

预算资金159万元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预算资金159万元

项目使用单位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组织单位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是全天候实时24小时在线监测,目前国内该类仪器技术相对薄弱,设备稳定性较差,总体成熟度不够。

经调研,国内产品达不到进口产品的响应灵敏度,例如:①进口SO2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NOX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CO最低检测限可达0.04ppm,进口O3最低检测限可达0.6ppb,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能力;②进口PM10和PM2.5监测设备每小时出一组监测数据,测量精度:≤5μg (24小时),量程漂移≤7%,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参数要求;③校准仪:准确度: ±0.25%;线性:±0.25%满度值;重复性:±0.1%满度值,并内置臭氧发生器,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④零气发生器:零气纯度NO、NO2 、SO2、O3 ≤1ppb,CO≤0.1ppm,HC≤0.1ppm,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⑤气象仪:风速测量精度 ±3%,目前国内产品无法同时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

目前省内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站点的主要仪器均为进口设备,为保证与省内现有考核点环境监测仪器的可比性和质量溯源,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产品,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购进口仪器设备。

 

盖     章

                2018年8月24日

 

附件二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拟采购产品名称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

1、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

2、一氧化碳(CO)分析仪

3、二氧化硫分析仪

4、氮氧化物分析仪

5、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

6、臭氧(O3)分析仪

7、动态校准仪

8、零气发生器

9、气象仪

拟采购产品金额

159万元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159万元

二、申请理由

□1.中国进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原因阐述: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是全天候实时24小时在线监测,目前国内该类仪器技术相对薄弱,设备稳定性较差,总体成熟度不够。

经调研,国内产品达不到进口产品的响应灵敏度,例如:①进口SO2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NOX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CO最低检测限可达0.04ppm,进口O3最低检测限可达0.6ppb,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能力;②进口PM10和PM2.5监测设备每小时出一组监测数据,测量精度:≤5μg (24小时),量程漂移≤7%,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参数要求;③校准仪:准确度: ±0.25%;线性:±0.25%满度值;重复性:±0.1%满度值,并内置臭氧发生器,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④零气发生器:零气纯度NO、NO2 、SO2、O3 ≤1ppb,CO≤0.1ppm,HC≤0.1ppm,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⑤气象仪:风速测量精度 ±3%,目前国内产品无法同时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

目前省内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站点的主要仪器均为进口设备,为保证与省内现有考核点环境监测仪器的可比性和质量溯源,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产品,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购进口仪器设备。

三、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2018 年8月24日

 

 

 

附件三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拟采购产品名称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

1、细颗粒物(PM2.5)监测仪

2、一氧化碳(CO)分析仪

3、二氧化硫分析仪

4、氮氧化物分析仪

5、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仪

6、臭氧(O3)分析仪

7、动态校准仪

8、零气发生器

9、气象仪

拟采购产品金额

159万元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沭阳县钱集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159万元

二、申请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原因阐述: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是全天候实时24小时在线监测,目前国内该类仪器技术相对薄弱,设备稳定性较差,总体成熟度不够。

经调研,国内产品达不到进口产品的响应灵敏度,例如:①进口SO2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NOX最低检测限可达0.4ppb,进口CO最低检测限可达0.04ppm,进口O3最低检测限可达0.6ppb,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能力;②进口PM10和PM2.5监测设备每小时出一组监测数据,测量精度:≤5μg (24小时),量程漂移≤7%,此类国内产品均达不到进口产品技术参数要求;③校准仪:准确度: ±0.25%;线性:±0.25%满度值;重复性:±0.1%满度值,并内置臭氧发生器,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④零气发生器:零气纯度NO、NO2 、SO2、O3 ≤1ppb,CO≤0.1ppm,HC≤0.1ppm,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⑤气象仪:风速测量精度 ±3%,目前国内产品无法同时满足以上的技术参数要求。

目前省内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站点的主要仪器均为进口设备,为保证与省内现有考核点环境监测仪器的可比性和质量溯源,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产品,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购进口仪器设备。

三、专家论证意见

    鉴于所论述产品的使用技术要求及目的,综合国产同类产品的性能和国内同行使用情况,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专  家  签  字:

1、张莉(沭阳县财政局)

2、聂兵(沭阳县实验中学)

3、周晶晶(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4、刘宏杰(泗阳县环境监测站)

5、严晓芹(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