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微脉冲眼底激光治疗仪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微脉冲眼底激光治疗仪
项目预算:130万
采购单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专家论证意见:拟采购的微脉冲眼底激光治疗仪只对色素上皮细胞起作用,对光感受器及脉络膜毛细血管影响较少,能在控制病情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视功能。目前,传统激光通过破坏耗氧量最高的RPE及光感受器等组织达到治疗目的,但同时存在治疗后激光斑扩大、视野缺损、中心视觉敏感度下降、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及视网膜纤维化等副作用,使其在眼底疾病治疗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专家:
谢 平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李明新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姜海涛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袁松涛 江苏省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王 艳 江苏瀛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3月4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3月13日17:30前,携书面材料与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
联系人:贾增永
联系电话:0527-80518151 13851372855
监管部门电话:0527-8436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