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34.2万元
采购单位: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专家论证意见:
因检验需要,计划采购一台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主要用于车用柴油中脂肪酸甲脂官能团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此分析对于评价车用柴油的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按照国标GB19147-2016要求,规定脂肪酸甲脂的体积百分含量不大于1%。国标对分析仪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的要求,配置ZnSe晶体的多次反射ATR,采用经典的最小偏二乘法PLS算法,对脂肪酸甲脂进行精确定量,用红外光谱仪定量分析对于仪器的软件硬件要求较高,以保障所测数据的准确和稳定。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的核心部件为干涉仪,干涉仪的实时监控对确保分析数据的真实可靠有直接的影响。国外采用每秒十万次以上的动态准直磁悬浮技术进行实时监控光源的准直,目前国内技术还不能达到。通过大量的调研工作,获知国产红外光谱仪在光谱分辨率、线性度、信噪比、升级功能、谱图库数量等方面均无法满足执法需求,故申请购买一台进口检测仪器设备。
专家:
1、蔡辉(宿迁市人民医院)
2、刘勇(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3、吴应谨(宿迁市建筑设计院)
4、蔡邵斌(宿迁市钟吾医院)
5、张凤梅(法律)(宿迁市钟吾律师事务所)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19年07月11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07月19日18:00前,携书面材料与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系。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13515290090
监管部门电话:0527-84363062
说明:
1.若采购单位本身为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可不需要填写。
2.论证专家应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必须含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