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水质自动站新增项目设备采购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泗阳县水质自动站新增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拟采购产品金额450万元,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609万元
采购单位:宿迁市泗阳环境生态局
专家论证意见:
由于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是用于我县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水质自动连续监测分析,所以对仪器的性能要求高,采购的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有以下技术指标:配备微氮电离检测器:能够用于电离电位小于11.7ev以下的所有化合物的检测,精度高;样品注入的方式为连续的水监测(吹扫捕集法)/预浓缩器(三层活性炭吸附填料);色谱柱能够达到HP-1,0.32mmid,30M,4.0um df或相当;稳定性能够达到5ppb苯5次连续运行,RSD<15%;灵敏度达到水中0.5ppb苯,S/N>200:1,目前国产产品无法达到上述技术要求,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鉴于所论述产品的使用技术要求及目的,综合国产同类产品的性能和国内同行使用情况,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组名单:
1、陈刚(众东灌区管理所)经济师
2、王秋慧(泗阳县财政局)高级经济师
3、刘文斌(泗阳县税务局)经济师
4、王克云(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5、曾令超(江苏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宿迁市泗阳环境生态局
2019年11月21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2日17:30前,携书面材料与宿迁市泗阳环境生态局联系。
联系人:徐艳娟
联系电话:13815740837
监管部门电话: 0527-8522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