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庭升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在沭阳凌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价格分包2采购项目(采购编号E3213010313201804030)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
其违规事实为: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未满足法定期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根据《宿迁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 八 条 十二 款之规定,记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