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宿豫区、宿城区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停用与第三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对接接口的通知》(苏财信函〔2024〕1号)、《关于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4〕2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上线“苏采云”系统
自2月4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纳入“苏采云”系统进行交易和管理,省财政厅将停用原“苏采云”系统与地方政府采购系统接口,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停用发布政府采购项目功能。
二、实施全流程电子化
对于达到进场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按照《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宿财购〔2024〕1号)要求,使用“苏采云”系统实施全流程电子化,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于未达到进场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也要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尚未具备电子化开评标条件的,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对照电子化评标室标准,要加紧加快对现有开评标环境改造建设,早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全覆盖。鼓励采购人将自有电子化开评标场所情况作为选择代理机构的必要条件。
三、统一使用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
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政采云有限公司为全省统一的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商。该平台汇聚网上商城定点电商商品,支持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交易方式,提供商品比价、电子发票(合同)、价格监测等功能。原则上自2024年2月4日起,原网上商城登录方式将停用。货物类网上商城运维合同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和政采云公司签订。
四、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为保障系统切换过程中政府采购活动平稳推进,各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要及时办理“苏采云”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以下简称“CA锁”)。另外,自2月4日起,对于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同时在CA锁中补录“法定代表人签章”,用于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其他事项
“苏采云”系统相关操作手册、采购文件模板、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材料可登录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及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和查阅。联系方式:
苏采云技术支持,0519-86722806、0527-84225125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18762803891(数字证书)
18351098172(电子签章)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宿财购〔2024〕4号 - 关于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