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工作
考核结果的通报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关于开展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宿财购〔2024〕6号)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对你中心下属的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资料,结合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考核内容进行了测评。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你中心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全年完成市级集中采购项目66个,采购预算金额18052.47万元,成交金额15813.53万元,节约资金2238.94万元,资金节约率12.4%,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集中采购任务。一是综合管理较为规范。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三是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四是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二、建议
一是提升专业执业能力。二是探索政府采购改革创新。三是进一步优化采购文件编制。
三、考核结果
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经考核,你中心最终得分为96分,为优秀等次。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