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集中采购项目代理
服务告知书
各市级采购预算单位(采购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集中采购质效,更好地服务于各采购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4〕150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宿财购〔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市级集中采购项目代理服务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5年度集中采购品目及采购流程
共33类集中采购品目,不论采购预算金额大小,采购人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填报采购实施计划时,“采购组织形式”应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一)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
全省联动12类,分别为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乘用车、多用途货车、空调机、基础软件、财产保险服务、车辆加油及添加燃料服务。
市级2类,分别为印刷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属于以上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的,采购人应通过“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门户”进行采购;采购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我中心按采购委托及时为采购人提供代理服务。
(二)实行网上商城采购品目
共12类,分别为复印机、投影仪、触控一体机、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不间断电源、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家具、复印纸、其他计算机软件。
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属于以上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的,采购人应通过“苏采云”系统“货物商城”进行采购;采购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我中心按采购委托及时为采购人提供代理服务。
(三)其他品目
未实施框架协议、网上商城的品目共7类,分别为电梯、数据、软件开发服务、存储服务、云计算服务、网路接入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
1. 集中带量采购。为降低采购成本,发挥规模优势,对于有共性需求的物业管理小额零星采购(采购合同期限为一年期,且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和网络接入小额零星采购(采购合同为一年期,且采购预算在30万元以下),我中心将统一于3月、6月、9月、11月组织采购人联合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请相关采购人统筹谋划采购活动,提前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及时填报采购计划。
2. 常规采购。对于采购电梯、数据、软件开发服务、存储服务、云计算服务,以及采购合同期限在两年及以上或年度预算达到50万元的物业管理和网络接入服务,我中心按采购委托及时为采购人提供代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项目履约验收
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一般由采购人指定的本单位3名(含)以上单数工作人员组成,无需再委托我中心从政府采购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三、集中采购档案管理
市级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由我中心负责归集,并将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报告等相关资料副本同时报送采购人归集。合同文本、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档案,由采购人负责归集。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10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集中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告知书.docx